工作分工
(1)武装工作;(2)负责制定落实本街公共安全规划和相关措施;(3)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,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;(4)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,制定和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组建专(兼)职应急救援队伍,经常性地组织排查本辖区危险源、风险隐患并及时处置,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,指导辖区内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等工作;(5)负责辖区防震减灾、消防安全、防洪抗旱、露天禁烧及防燎荒、森林防火等工作;(6)协助做好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;(7)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、教育活动,协助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;(8)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和反浪费宣传引导等工作;(9)负责本辖区征兵、民兵、预备役、人防民防等工作;(10)负责制定落实本街建设发展规划;(11)配合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,就事关群众利益的社区建设规划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,参与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、使用提出意见,参与设施的验收等工作;(12)负责辖区征地拆迁还迁工作;(13)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;(14)加强土地管理工作,掌握本辖区土地利用使用情况,协助区有关部门全面规划和严格管理、保护、开发土地资源,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;(15)负责本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;(16)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,协助做好本辖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、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;(17)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房屋摸底排查、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及应急处置等工作,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,协助住房建设等部门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改造工作;(18)协助区有关部门加强本街道矿产资源的管理;(19)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要求做好本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;(20)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,负责乡道、村道的建设、养护。分管武装部、公共安全办公室(安全工作)、城市建设办公室。